在改革开放之前,手表(特别是进口手表)是计划经济中的重要商品,起着回笼货币的作用。那时候手表都需要调拨的,并且通过一级二级三级的专业批发站,才到商场里的。那时候的手表和现在的不同,第一,全都不带表带,只是一个表头,因为那时国家外汇少,表带又很贵;第二,零售价格并不完全看进价的高低而定,而是自有一套定价方法。 主要依据就是当时的对进口手表的分级和分等,最高级是一类一等,只有二个牌子的手表,劳力士和万国(IWC),一类二等也有二个牌子,欧米茄和浪琴。要以现在的眼光来看,那时候的对瑞士手表分类并不合理,比如:雅典表和积家表都被定为一类三等,玉宝(EBEL)被定为二类一等,真利时ZENITH(当时叫增你智)为二类二等,而非常有名气的宝玑手表(当时被称为百里鸽)居然被定为四类手表!江诗丹顿和百达菲丽等大表的牌子根本就没有被收录在册。 当时的劳力士全钢表壳的自动手表,零售价是918元,欧米茄全钢表壳的自动手表683元,进口手表被分为6类,典型的手表:梅花,罗马,莱浮,都三类,英纳格,雪铁纳四类,雷达,尼维达五类,日本表,法国,英国和德国表统统为6类。每一类和每一等的手表都有一个基础价格,然后根据手表的款式和功能按一个百分比进行增减,我记的当时三类手表基础价格是195元,四类手表是185元。 不防水的手表要基础价上-15%,不防震的-5%,匪夷所思的是,二针的手表要-15%,小秒针的要-20%,女表和怀表都要10%~15%,10-20微米镀金的要-5%。我当时经常接触到和瑞士各个表厂的定货合同,因此非常了解进货价。其实当时瑞士手表价格根本不按照国内的价格规定走,甚至他们的女表,镀金壳的手表卖价还要更高一些,而在国内却正相反。 当时的价格似乎非常看重手表里钻的数目,19—22钻的要+5%,23—27钻的+10%,28-37钻的+15%,最多的64—77钻的要+35%,当时也没有规定手表的钻是否为功能钻,我也见过那时候的有77钻的梅花表,它把钻都镶到跨轮轮片上面去了,一个轮片上镶5-6个钻,明显是在充数。 那时候,复杂功能的手表几乎没有,连自动手表都比较少,所以也贵,自动表要+50%,闹表+30%,日历+10%,星期历+10%,对比当时的一般人工资收入,普通一只瑞士手表价格差不多相当于3-6个月的工资了。 在50年前,国内对进口手表的分类评级办法,据说是根据香港的资料而汇总制定的。但30年河东30年河西,瑞士的手表厂家变化很大,大多数手表牌子都消亡了,(包括特有名气的一个牌子摩纹MARVIN)或者是早早的就把牌子卖给别人了,还有原来档次比较高的牌子,像天梭和西马现在却生产中低端的手表了,而雷达表的档次却上来了,能够在100多年内一直保持名牌大表地位不变的瑞士手表也不是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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